[指尖上的廉洁课堂]二不尚书范景文
范景文(1578—1644),字梦章,号思仁,河北吴桥人,历任明朝吏部文选郎中、右佥都御史、河南巡抚、兵部尚书、工部尚书、东阁大学士等职。
范景文因为颇有政绩,被提拔进了吏部。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又升为“文选郎中”。这个职位相当于吏部尚书的副手,“掌官吏班秩迁升改调之事”,不少请托和行贿的人都想把这条路子打通。范景文却从不收受贿赂,历史上说他“苞首(贿赂)无敢进其门”。有一次,一个人带着重礼去范景文家打通门路,范景文拒不接受。那人见他态度坚决,还想再劝劝,他说:“不求私利的官,无论是古代,还是现在,都非常少,爱财是人的天性,你又何必为难自己呢?”范景文回答说:“人最大的‘私利’实际上是保全生命。我不收贿赂,正是为了我的性命着想。你只见利而不见害,我为你感到羞愧!”那人听了面红耳赤,最后灰溜溜地走了。
史书记载,范景文在做兵部尚书的时候,为了避免官员亲友向他行贿,特意在衙门堂鼓边放置了一块牌子,上书六个大字:“不受嘱,不受馈”,以表清廉之心,并接受老百姓的监督。老百姓交口称赞,称他为“二不公”,因其后来官居尚书,又尊称他为“二不尚书”。同朝为官的正直人士为他撰写了一副对联:上联是“不受嘱,不受馈,心底无私可放手”,下联是“勤为国,勤为民,衙前有鼓便知情”。
范景文出生的时候,明朝已经在走下坡路。当时,无论是社会风气还是官场风气都非常糟糕。满朝文武中,热衷请客送礼、贪污纳贿的比比皆是、横行无忌。在一个“举世皆浊”的环境中,范景文不为名利所动,始终洁身自好,廉洁奉公,实在难能可贵。
温馨提示:在常人看来,身居高位,难免没有亲朋好友以事相托,出于人情世故的小嘱小馈也无伤大雅,殊不知,接受请托,收受财物,看似小节,实为贪腐之始,贪念一起,见利忘义,以私废公,终会成大害,甚至毁了自己,害了全家。
“不受嘱”,就是要守住“亲情线”、净化“朋友圈”,决不能让亲情绑架公权、为私利损害公器;“不受馈”,就是要清白为人、干净做事,防止权钱交易、政商腐败。利益不能突破良知,金钱不能高于人品,唯有自身硬,才能防止被“围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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