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实证分析
反腐倡廉是一个永远的话题,古往今来,贪腐与反贪腐的斗争就没有停止过。党的十八大以后,惩戒贪腐的剑锋直指国家机关,同时也抵近国有企业,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整肃风纪的坚强决心。因而在思想作风上构筑巩固的反腐防线,倡导清正廉明的新风,对于企业健康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理论辩析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她的兴衰直接关系到国力的强弱,更关系到党风的好坏。严重的反腐现象,会在一定程度上危及人民政权的稳固和社会主义大业的恒久,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任其泛滥生长。
1、从执政基础看。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就通过没收官僚资本,赎买工商业民族资本,确立了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从此,商品供应量上升,物价逐渐稳定,失业率逐渐降低,国有企业发挥了主要的功能性作用。此后几十年,“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形式共存”的模式已经成为经济制度的基本原则,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因此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也是贯彻和实践党的基本理论的重要阵地。而且在党内,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在全党组织体系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国有企业的党风状况,反映全党的党风健康程度,如果让腐败行为在国有企业发展和蔓延,会影响到党的性质,动摇党的执政地位。况且,国有企业中的腐败现象与党政机关中的腐败现象在一定意义上有某种内在的联系。它们往往会纠缠在一起,互为因果,互为影响,形成贪腐链条。因而狠抓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有助于从源头上切除腐败痈疽.促进党政机关廉洁公明,推进社会风气根本好转。
2、从历史地位看。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最重要的物质本源,它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寄予着民族的强国期待。如果让腐败现象在国有企业滋长蔓延,势必造成社会主义经济生活的紊乱和低效,阻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妨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业。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告诉我们,只有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社会才是社会主义,倘使让腐败肆意侵蚀和损害国有企业,我国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必将受到冲击,社会主义的性质和方向就会彻底改变。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具有支撑国民经济良性发展的职能。如果腐败现象泛滥,必将导致不正当的竞争,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3、从政治属性看。在国家大家庭的成员中,国有企业不单纯是一个经济组织,同时还具有社会主义政治属性,它作为我国国民经济运行的主动脉,肩负着强国富民的神圣使命。它的性质决定了它的经营方向,即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必须服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服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宗旨,任何违法行为都是与国有企业性质相悖的。如果贪腐行为在国有企业猖獗,则社会主义经济大厦将会柱折倾覆,强国梦想将会付诸东流!
二、成因探源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情况复杂,背景多元,因而研究和探讨国有企业产生腐败的成因,必须从社会本象上入手,进行深层的勘测。
1、文化交融中的逆气。我国是在很长的封建制度中演进而来的,封建主义和其他剥削阶级思想打下了深刻的烙印,并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使得旧的文化思想和意识形态渗入到新的历史时期,对社会发挥着强大的腐蚀作用。特别是长期以来对我们党健康肌体的浸淫,造成了人们对党的忠诚度的削弱,信任度的减退。尤其是对外开放中,我们借鉴和利用世界各国包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现代文明成果时,西方社会一些腐朽的东西也会随之而入,与我国旧的文化思想和意识形态相互交汇,同性聚合,形成一股腐蚀力量。由于这种抵砺现代文明的逆气生长,国有企业无时无刻不置身在贪与廉的博弈中,稍有疏失,就有可能陷入作风腐败的泥淖。
2、体制转型中的瘴气。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进入了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新阶段。在这一时期,计划行为与市场行为并存,当旧的体制已被打破,失去机制约束力,新的体制还未建立或还不完善,两种体制交合碰撞时,自然会产生瘴气,给腐败行为以可乘之机。这种瘴气,是两种制度磨合的结果。它作为一种现象,会让既得利益者感染“风寒”,诱发化公为私,权利寻租,权钱交易,假公济私等腐败行为。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新旧体制转换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只要这个过程还在继续,滋生国有企业腐败的因素就会存在。
3、权利监督中的稚气。国有企业是一个从事生产、经营和销售的经济实体,许多部门和个人具有人、财、物的处置权,特别是企业“一把手”,在企业领导层中处于统帅地位,在决策中处于主导地位,在管理中处于指挥地位,容易产生“一言堂”,个人说了算,虽有企业党组织、工会、职代会的职能作用,仍难形成有效的监督。这种情形,往往导致公共权利运行失衡,使腐败现象萌生。目前,我国正处在深刻的社会变革时期,人们的生活追求和社会的主流意识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我们对权利的监督似乎还没有找到新的方法,无论是制度设计还是层级构成上,满足于过往的习惯思维,仍然停留在旧有的水平上,缺乏全新的制约手段,显得那么的稚气,给腐败现象滋长孪生了条件。
三、防腐攻略
腐败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因此,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必须标本兼治,从理论上建构尚廉的思想体系,从制度上铲除贪腐的繁殖温床。
1、改革方向不变,经营体制要变。改革就是推陈出新,它是社会发展的强大驱动力。国有企业若要永续不败,同样必须扛起改革的大旗。要以经营创新为重点,变革旧的体制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权利制衡和监管机制。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保证国有企业具有权利相互协作又相互制约的功能。同时通过限制和分散企业领导人的公共权力,打破现有的集权格局,避免权利滥用,从体制机制上建立与现代制度相适应的公序良俗,使腐败现象失去存在的土壤和条件。
2、价值观念不变,教育方法要变。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24个字,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特征,反映了丰富的内涵和实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集中表达,更是中国共产党人孜孜不倦的追求。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她的理论指导性和经国的实践性越来越明显,并将发挥恒久的政治作用。但教育方法原始,教育手段滞后,仍然是当前思想教育的弊端,必须加以改进。首先是改进教育模式,废止空洞的理论说教,从ABC的程式中跳跃出来,把反腐理论当做一部反腐历史研读,让受教育者在事件中观照历史,增强感性,得出警示。其次是改造修为环境,要张扬廉洁奉公的思想意识,锻造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道德标准。降低官员谋取私利的欲望,尽量减少公权与私利相结合的机会,避免苍蝇叮咬有缝的蛋,以保证官员的政治安全,维护党的整体形象。
3、监管职能不变,惩治标准要变。在国有企业中,大都设有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和工会、职代会等群团组织,它们都负有对企业领导人实施民主监督的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职能不会改变,但对于亵渎党的纪律,践踏国家法律的人和事一定要课以重典,惩治标准要更加严格。不能以人性化管理的名义,弱化对违法乱纪行为的追究。目前党内腐败现象严重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追责不力,执法不严,在一定程度上放纵和姑息了贪腐行为,使得一些官员有恃无恐,贪婪成性。因而,我们必须从党和国家的未来出发,严厉惩戒标尺,对犯罪分子进行无情打击,以震慑贪腐,净化时风,促进社会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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